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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验室

电路与电子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开放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 : 2016-08-06   来源 :    点击数 :

《电路与电子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开放管理办法(暂行) 》    

   电路与电子技术创新实践基地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开放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星期一-星期日每天下午13:30-21:30。原则上以每两个月为一期,每期可容纳学生10组,以额满为止。

   二、进入创新实验室的学生可自愿报名,亦可由所在系或任课教师推荐,填写推荐表,经创新实验室指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知所在学院。

   三、进入创新实验室的学生自愿组成课题小组,一个小组为2-4人,并指定一人为组长,负责与实验室工作人员联系,协调试验中的问题。

   四、进入创新实验室的学生,按照编组配备仪器和工具,并收取押金200.00元,在此期间妥善保管仪器和工具,试验完成后交回,并退回押金,若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五、进入创新实验室的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爱护公物、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严禁上机玩游戏等与试验无关的事情。

   六、学生在做试验当中,应保持室内清洁,离开实验室前清理各自的工作台,并按组轮流值日、清扫卫生。

   七、为维持良好的试验环境,教师应加强管理,对于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教师有权责令其终止试验。

   八、对进入创新实验室的学生进行登记,跟踪考核,积累素材。并报电路中心备案。

   九、关于试验选题,学生可拟自己感兴趣的题目,学生的创新设想和科技制作均可作为选题提出。选题经指导小组审核批准或经答辩使其设计的可行性、实用性获得认可方可进入实验室。亦可由指导小组命题,由学生选择。无论自拟题或指定选题,内容应新颖,有创新意识,又有实用价值。

   十、创新试验制作所需元件,器材可由学生自行解决,亦可由实验室购买,核收成本费。

   十一、学生完成的试验样本,连同技术报告交指导小组进行评定,评出10%的奖励项目,授予一~三等奖,颁发证书。对优秀的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创新实验室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十二、对于特别好的选题作品,由学校出资收购存档,作为展品或推向社会,转化为产品;亦可进行拍卖。无论何种方式,若取得经济效益后,所得金额学生提成30%,剩余金额纳入创新实验室建设。

   十三、鼓励学生在完成课题后,撰写论文在二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并给予适当奖励。
电子工程学院
2006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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