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教学科研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教学科研用低值易耗品管理试行办法》及《关于加强设备及低值品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实验室为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提高办学效益,加强对物资设备及低值品管理,提高其使用率,防止积压、浪费、丢失、保障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办法。
一 设一名教师,兼职管理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负责全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账目,卡片和使用人记录簿的管理。
二 对购置的低值品要及时建帐,建卡及使用人的登记工作,并要经常清点检查,保证低值品帐、卡、物相符,运行正常。
三 不论用设备费、事业费还是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低值易耗品仪表器材都要及时到物资设备处建帐、建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 对久置不用的低值品设备,要及时申请调出:无使用价值的要及时申请报废,不得擅自处理或遗弃。低值易耗品处理要填报《低值易耗品报废/丢失报告单》,经学院审核后到物资设备处办理手续。
五 要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要做好交接工作。
电子工程学院
2003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