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路中心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办法 》
1. 为加强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素质,电路中心不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报告会。凡与教学改进、实验方法研究、新技术、新理论介绍仪器仪表使用、维护等有关的题目,均可组织学术报告会。
2. 每次学术报告会主讲1.5小时,讨论半小时,小题目可由2人以上组织综合报告。
3. 主讲人提前登记学术报告表(见附件)的前4项。
4. 报名人数10人以上,即为电路中心级学术报告会。不足10人的由电路中心决定是否由中心组织或由实验室组织报告与讨论。
5. 中心级学术报告会评价为通过以上的,由电路中心发给主讲人50元酬金;报告效果好,应邀再次演讲相同或扩充内容的,除再次发放酬金外,中心酌情给予奖励。
电子工程学院电路中心
2003年 3 月 15 日